【摘要】新修訂《食品安全法》早在2015年10月1日開始施行,作為新修訂《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規(guī)章,原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制定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也同步實施。為指導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認真貫徹執(zhí)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下同)生產許可制度,國家食藥總局就該《辦法》實施的有關事項下發(fā)通知。該通知明確,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產者生產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裝、標簽和“QS”標志。
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產中不得使用“QS”標志
《辦法》實施后,新獲證食品生產者應當在食品包裝或者標簽上標注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不再標注“QS”標志。為了能既盡快全面實施新的生產許可制度,又盡量避免生產者包裝材料和食品標簽浪費,《辦法》給予了生產者最長不超過三年過渡期,即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產的食品一律不得繼續(xù)使用原包裝和標簽以及“QS”標志。
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中
“食品類別編碼”代表什么意思
食品、食品添加劑類別編碼由3位數字標識,具體為:第1位數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識別碼,阿拉伯數字“1”代表食品、阿拉伯數字“2”代表食品添加劑。第2、3位數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劑類別編號。
其中食品類別編號按照《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一條所列食品類別順序依次標識,即:“01”代表糧食加工品,“02”代表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03”代表調味品,以此類推……,“27”代表保健食品,“28”代表特殊醫(yī)學用途配方食品,“29”代表嬰幼兒配方食品,“30”代表特殊膳食食品,“31”代表其他食品。
食品添加劑類別編號標識為:“01”代表食品添加劑,“02”代表食品用香精,“03”代表復配食品添加劑。
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一經確定便不再改變,以后申請許可延續(xù)及變更時,許可證書編號也不再改變。
轉自:中國包裝網